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

{news 20130711} 高等法院今判決博克萊須賠償李准基的經紀公司182萬元

{丁牧群/臺北報導蘋果日報}


 


韓國藝人李准基2009926日在臺灣舉行「李准基2009 J Style魅漾臺北巡迴演唱會」,由博克萊公司籌備演唱會事宜


,但李准基的經紀公司98日來台勘察場地,發現博克萊不但沒有租借演唱會場地,連演唱會器材、保全人員、交通等事宜也沒安排。李准基當時是韓國官方觀光大使,他的經紀公司擔心李准基形象受損,趕緊自行申請場地、租借設備,使演唱會如期舉辦,事後向博克萊求償


損失250萬元。高等法院今判決博克萊須賠償李准基的經紀公司182萬元。可上訴。


韓星李准基在臺灣擁有高人氣力。 資料照片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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